有诗悦:
世人皆想办好事,一生难得遇几回!
遇到莫须问前程,利民损己不后悔!
1980年,政府大力倡导“只生一个好”。彼时,我弟弟身为教师,因其妻子生了第二胎,被降了一级工资。大约在1982年或1983年,政府号召生过一胎以上的育龄妇女全部免费做绝育手术,尤其强调在职职工,似有不听号令便受“处罚”的潜在规则。
那时,我已在技术人员归队中弃政从技,调入阳泉市科技情报研究所工作。我单位有位女同志,其爱人在大同部队当医生,将部队的“粘堵绝育术”介绍给了市科委领导。在医学领域,输卵管粘堵术是通过经阴道、宫腔操作,将化学粘堵剂注入输卵管,使输卵管管腔堵塞,进而达到绝育目的。相比一般医院的绝育手术,受术妇女可免除腹部开刀之苦,放在当下或许可归为“微创手术”。
市科委主管领导有感于“微创”的益处及新技术的推广价值,认同了部队的输卵管粘堵术,并将部队的高级医士从大同部队请到阳泉,在市科委房内设立临时手术室。市区育龄妇女纷纷前来接受这种“微创绝育术”。然而,始料未及的是,刚刚做完60例手术,便传来市级分管科委领导的指令:不承认这种输卵管粘堵为绝育措施,临时手术室被迫关闭。
依照当时市政府文件,凡做了绝育手术的育龄妇女职工,可享受较长的带薪休假及奖励。市级领导不承认输卵管粘堵术,各单位便都不给受术妇女绝育福利待遇,这引起了她们的不满,纷纷来到市科委告状,哭哭啼啼要求“维权”。
前一年,我被省科委借调,参与为发展乡镇企业撰写《乡镇企业使用技术选编》一书,稍有点名气。科委主管副主任在不知所措之际,念及我学生物出身,便找我“问计”。平素我因对生物专业的热爱,看过许多关于输卵管粘堵术的报道和原理资料,认同这种技术的优势,相信国家也必定认可。于是,我向领导夸下海口:“让我试试吧,争取把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公章盖回来;若盖不回来,只当我没说过这话。”
领导还安排市科委办公室高主任作为我的搭档,我们带着市科委的介绍信和我为维权妇女写的“诉状”,进京“为公上访”,亦可说是“请命”。从政时搞的落实政策,经常接待上访;这回反过来,自己要去上访,可能还有一些潜在的“经验”!
此前我进京次数寥寥,连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的位置都不知晓。住进大栅栏的小旅馆后,第一件事便是查询国家妇联的所在区位。次日,我们走进国家妇联上访。一位副主任接待了我们,还出示了当时国家最高领导人肯定“粘堵”的批示,上访可谓“旗开得胜”。不过,妇联领导告知我们,此事需找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或卫生部才行。
第三天,我们依照妇联提供的卫生部街道门牌,再次前往。一位负责技术的女同志接待了我们,我们又得到肯定输卵管粘堵术的答复。但她表示必须找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,才能得出最终结论。
第四天,我们按照卫生部提供的街道门牌号码,走进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。一位女士接待了我们,言辞专业且态度可亲。交谈完毕后,她叫来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的秘书,将此事交代给他处理。秘书看了我们的材料后说:“钱主任不在家,他回来才能处理,过几天你们再来。”
过了三天,我们再次前往,见到那位秘书,他二话不说便将承认输卵管粘堵术的批示递给我们。打开一看,我们欣喜若狂。
文件带回阳泉后,市科委的两位推广输卵管粘堵术的决策副主任如释重负,立即翻印并分发给手术妇女。众人皆大欢喜,而那位起初不承认输卵管粘堵术的高层领导大失颜面。为人请命之人默默承担了可能带来的不良后果,但无论有何影响都无需在乎。能为60名女同胞争回权益,实乃人生一大幸事。(后纪:尽管这种事已被“否定”,但毕竟是人生经历,写出来“一吐为快”;为大家“博得一笑”,快来笑我“傻”!)